创业大赛|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开始项目征集

创业大赛|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开始项目征集

一、大赛目的

大赛旨在发现,吸引,举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搭建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城建设

二、大赛主题

科创领航,竟越圆梦

三、活动时间

2023年4月-8月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春市科学技术局、长春新区管委会、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长春净月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长春净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促进会

五、参赛范围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须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包括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现代科技、未来医学、健康食品等)、智能制造(包括智能装备、航空航天、光电感知等)数字经济(包括互联网、工业软件、大数据、数字文化等)六个行业。

(二)参赛条件

1.长春市域内的科技型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4.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

(1)初创组。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至通知发布日之前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

(2)成长组。工商注册时间在通知发布日之前的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4、已获得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奖励项目不能参加本届大赛。在第一届中国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能参赛。

六、赛事安排大赛分为报名、初审、初赛、复赛、决赛颁奖等阶段。初赛采用书面材料评审方式,以参赛者提交的商业计划书为准;复赛改演处游方式进行诬洗法赛采用现场项日路演饮用线下项日辩方式进行评选。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阶段(4月初至6月2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参赛企业报名。(二)初审阶段(6月19日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初赛项目

(三)初赛阶段(7月3日前):组织专家评委对进入初赛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赛项目。

(四)复赛阶段(7月24日前):进入复赛项目进行线下项目路演答辩,根据总体成绩排名,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决赛项曰(五)决赛阶段(8月14日前):创业导师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团队进行专题辅导,专家评委对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现场路演答辩评审,确定比赛最终结果并颁奖

七、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bjkcbb@foxmail.com

网上推荐截止时间:5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参赛单位纸件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截止时间:5月30日16:00,逾期不子受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须于6月2日16:00前将纸件申报材料及本地区推荐项目名单报送至长春市科技局(可以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津长双创服务中心“双创会客厅” (南三环路与和融路交汇立方大厦1号楼1层)

咨询电话:余女士:13388913238

(二)材料要求

报名参赛的企业需提交纸质报名表1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商业计划书7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辖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须出具加盖部门公章的本地区推荐项目名单。

八、大赛奖金设置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企业将获得奖奖杯和证书。金、大赛初创企业组设立特等奖1项,资助25万元/项;一等奖5项,资助20万元/项;二等奖5项,资助10万元/项;优秀奖15项,资助3万元/项。大赛成长企业组设立特等奖1项,资助30万元/项;一等奖 5项,资助25万元/项;二等奖5项,资助15万元/项;优秀奖15项,资助5万元/项

九、大赛配套优惠政策及措施获奖企业如果落位长春自创区享受以下政策:长春自创区相关政策支持;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优先推荐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优秀企业项目落户园区可享受园区“一事一议”落地优惠政策。

邮 箱: bjkcbb@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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